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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廠商需求說明書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設置地點: 松山菸廠文化暨創意設計園區辨公廰(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之Design café區,以下簡稱「本區」(如附件1)。 

園區規劃目標

本中心將原松山菸廠打造成為具有產業互動、輔導、研發、育成、展示、美學體驗、推廣及行銷之多重功能,成為目前台灣最具指標性文化創意園區,更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重要之核心。故園區規劃目標為創造文化創意、產業經濟、生活藝術與商業消費四合一之代表性之地標,並打造設計零距離之闔家遊憩空間。本案目標如下 :

一、   帶動城市美學經濟,活絡周邊美食經濟商圈。

二、 開展創意美食新天地,開創台北後花園。


租期

一、    租賃期間: 自正式進駐日起以2年為期限。

二、    續約: 凡經營優良者,得獲隔年優先續約權,並得連續為之。

三、    獎勵: 凡獲得本次營運之廠商,將可以免費於本屆2010台灣設計博覽會展覽區內設置Design café區。

租金與權利金

一、    本區總面積約為57.12平方公尺(8.45公尺*6.76公尺),約17.30坪,每月租金為新台幣52,000元整,租金含管理費,但不含水電費。


二、    得標營運廠商至得標開始營運第一年房租為總價5折,第二年七折優惠。

三、    得標營運廠商每月營業額扣除每月租金、水電費、人事及營業成本後之盈餘,須繳交盈餘5%之回饋金。

四、    除前項所列回饋項目外,得標營運廠商年度營業額未達新台幣500萬元者,另須繳交5%回饋金予本中心轉納至市庫;營業額達新台幣500萬以上未達新台幣1,000萬元,繳交8%回饋金;營業額達1,000萬以上,繳交10%回饋金。

五、    若得標營運廠商累積之年度盈餘未達新台幣10萬元,本中心得提前終止本契約並收回本區場地,得標營運廠商不得有所異議。

營業項目

具健康養生、大眾化之輕食餐飲為主,例如:咖啡、果汁、茶、啤酒等飲料、西式(鬆餅、焗烤、三明治、水果沙拉)、日式(定食、烏龍麵、拉麵)、點心小吃或經本中心認可之餐飲。

回饋

一、    得標營運廠商販售予本中心同仁或公務使用所有商品之售價以6折計價(含服務費及稅金)。

二、         得標營運廠商得有優先享有本中心舉辦活動餐飲供應之權利。

營業時間

三、         對外營業開放時間: 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9時。

四、    進場工作時間: 每日上午7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

注意事項

一、    得標營運廠商在本場域不得使用生火瓦斯器具,所有販售商品以輕食餐飲為主,非經本中心許可不得販售非輕食餐飲之商品。

二、    得標營運廠商所有販售商品之售價須經本中心所組成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販售。若調整售價或新增商品品項,亦同。

申請及審查

一、    申請資格: 凡經合法立案登記並現正營運中之商家業者,票據交換所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以及資本額須有新台幣150萬元(含)以上,均可提出申請,若有品牌行銷之經驗者更佳。

二、    申請時間: 於99年10月15日前截止,將配合99年第8屆台灣設計博覽會活動,須於99年12月5日完成內部裝並開始營運。

三、   
申請流程:

 

四、    招募說明會

本年10月8日上午9時於本區舉辦現場會勘,逾時不候。

五、    申請應繳文件及場地保證金:

1、  申請表1份(如附件2)。

2、  營運計畫書
A4紙張、中文直式橫向由左至右書寫,左邊裝訂,特殊的圖表允許使用其他適合大小的紙張,如圖表採用A3紙張時,折成A4規格,並應加裝封面、目錄、編頁碼,裝訂成冊,總共印製6份,內容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      公司基本資料:【含實際執行計畫之經理人、經歷及實績、資本額】。

(2)      證照【含營業證照(須具有餐飲相關之營業項目)】。

(3)        實績:【經營據點之介紹、過去2年業績】。

(4)        執行Design café之行銷策略及管理能力

(5)        人力架構及組織管理與訓練計畫。

(6)        物力配置計畫【含生財設備】。

(7)        保險【含火險、公共意外險】。

(8)        緊急應變措施【如:食物中毒之緊急因應對策等】

(9)        輕食區週邊環境之認養與維護。

(10)    衛生管理【含軟體、硬體設施管理】。

(11)    食材供應管理【含食材採購、送驗、洗滌】。。

(12)    營業項目、商品價位【含本中心員工優惠方案、折扣】。

(13)    空間規劃【含施工計畫、時程、預算】。

3、  通過審查之營運廠商,須於簽約同時繳付2個月租金為場地保證金,計新台幣104,000元整。帳戶: 台北富邦南港分行420-210-392-911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匯款完畢後將匯款單影本傳真至本中心。

評選項目及百分比

一、   營運規劃40%

二、   場域空間規劃30%

三、   廠商履約能力及實績15%

四、   簡報及答詢15%

    

 

 

 

相關檔案附加檔案:

‧(契約)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精品廊之Design Café-990914.doc ‧松山菸廠平面圖.doc ‧辦公廳1F(附件1).jpg
2010/9/24 下午 06: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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