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廠商需求說明書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設置地點: 松山菸廠文化暨創意設計園區辨公廰(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之Design café區,以下簡稱「本區」(如附件1)。園區規劃目標本中心將原松山菸廠打造成為具有產業互動、輔導、研發、育成、展示、美學體驗、推廣及行銷之多重功能,成為目前台灣最具指標性文化創意園區,更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重要之核心。故園區規劃目標為創造文化創意、產業經濟、生活藝術與商業消費四合一之代表性之地標,並打造設計零距離之闔家遊憩空間。本案目標如下 : 一、 帶動城市美學經濟,活絡周邊美食經濟商圈。 二、 開展創意美食新天地,開創台北後花園。 租期一、 租賃期間: 自正式進駐日起以2年為期限。二、 續約: 凡經營優良者,得獲隔年優先續約權,並得連續為之。三、 獎勵: 凡獲得本次營運之廠商,將可以免費於本屆2010台灣設計博覽會展覽區內設置Design café區。租金與權利金一、 本區總面積約為57.12平方公尺(8.45公尺*6.76公尺),約17.30坪,每月租金為新台幣52,000元整,租金含管理費,但不含水電費。二、 得標營運廠商至得標開始營運第一年房租為總價5折,第二年七折優惠。三、 得標營運廠商每月營業額扣除每月租金、水電費、人事及營業成本後之盈餘,須繳交盈餘5%之回饋金。四、 除前項所列回饋項目外,得標營運廠商年度營業額未達新台幣500萬元者,另須繳交5%回饋金予本中心轉納至市庫;營業額達新台幣500萬以上未達新台幣1,000萬元,繳交8%回饋金;營業額達1,000萬以上,繳交10%回饋金。五、 若得標營運廠商累積之年度盈餘未達新台幣10萬元,本中心得提前終止本契約並收回本區場地,得標營運廠商不得有所異議。營業項目具健康養生、大眾化之輕食餐飲為主,例如:咖啡、果汁、茶、啤酒等飲料、西式(鬆餅、焗烤、三明治、水果沙拉)、日式(定食、烏龍麵、拉麵)、點心小吃或經本中心認可之餐飲。 回饋一、 得標營運廠商販售予本中心同仁或公務使用所有商品之售價以6折計價(含服務費及稅金)。二、 得標營運廠商得有優先享有本中心舉辦活動餐飲供應之權利。營業時間三、 對外營業開放時間: 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9時。四、 進場工作時間: 每日上午7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注意事項一、 得標營運廠商在本場域不得使用生火瓦斯器具,所有販售商品以輕食餐飲為主,非經本中心許可不得販售非輕食餐飲之商品。二、 得標營運廠商所有販售商品之售價須經本中心所組成之委員會同意後,方可販售。若調整售價或新增商品品項,亦同。申請及審查一、 申請資格: 凡經合法立案登記並現正營運中之商家業者,票據交換所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以及資本額須有新台幣150萬元(含)以上,均可提出申請,若有品牌行銷之經驗者更佳。二、 申請時間: 於99年10月15日前截止,將配合99年第8屆台灣設計博覽會活動,須於99年12月5日完成內部裝並開始營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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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附加檔案: ‧(契約)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精品廊之Design Café-990914.doc ‧松山菸廠平面圖.doc ‧辦公廳1F(附件1).jpg2010/9/24 下午 06:01:51 |
- Sep 26 Sun 201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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